⒈ 诉讼活动中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、检察权、审判权的机关和当事人。在我国,刑事诉讼的主体是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和被害人、自诉人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;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原告、被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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