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》 佚名 著 《尚书》又称《书》、《书经》,是一部多体裁文献汇编,长期被认为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史书,但是清华简证明传世的《尚书》部分(伪《古文尚书》部分)为伪书。该书分为《虞书》、《夏书》、《商书》、《周书》。战国时期总称《书》,汉代改称《尚书》,即“上古之书”。因是儒家五经之一,又称《书经》。内容主要是君王任命官员或赏赐诸侯时发布的政令。 |
鲁侯伯禽宅曲阜,徐、夷并兴,东郊不开。作《费誓》。
公曰:「嗟!人无哗,听命。徂兹淮夷、徐戎并兴。善[A156]乃甲胄,敿乃干,无敢不吊!备乃弓矢,锻乃戈矛,砺乃锋刃,无敢不善!今惟淫舍牿牛马,杜乃擭,敜乃□,无敢伤牿。牿之伤,汝则有常刑!马牛其风,臣妾逋逃,勿敢越逐,祗复之,我商赉汝。乃越逐不复,汝则有常刑!无敢寇攘,逾垣墙,窃马牛,诱臣妾,汝则有常刑!
甲戌,我惟征徐戎。峙乃糗粮,无敢不逮;汝则有大刑!鲁人三郊三遂,峙乃桢干。甲戌,我惟筑,无敢不供;汝则有无馀刑,非杀。鲁人三郊三遂,峙乃刍茭,无敢不多;汝则有大刑!」
公说:“喂!大家不要喧哗,听取我的命令。现今淮夷、徐戎同时起来作乱。好好缝缀你们的军服头盔,系连你们的盾牌,不许不好!准备你们的弓箭,锻炼你们的戈矛,磨利你们的锋刃,不许不好!
“现在要大放圈中的牛马,掩盖你们捕兽的工具,填塞你们捕兽的陷阱,不要伤害牛马。伤害了牛马,你们就要受到常刑!
“牛马走失了,男女奴仆逃跑了,不许离开队伍去追赶!得到了的,要恭敬送还原主,我会赏赐你们。如果你们擅自离开队伍去追赶,或者不归还原主,你们就要受到常刑!不许抢夺掠取,跨过围墙,偷窃马牛,骗取别人的男女奴仆,这样,你们都要受到常刑!
“甲戌这天,我们征伐徐戎。准备你们的干粮,不许不到;不到,你们就要受到死刑!我们鲁国三郊三遂的人,要准备你们的筑墙工具。甲戌这天,我们要修筑营垒,不许不供给;如果不供给,你们将受到终身不释放的刑罚,只是不杀头。我们鲁国三郊三遂的人,要准备你们的生草料和干草料,不许不够;如果不够,你们就要受到死刑!”